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4〕320号)文件精神,按照景区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4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脱贫户劳动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此前已招用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均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父母企业下岗相关证明及乡(镇)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助学贷款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部门失业证明材料;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员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提交残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脱贫户劳动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选确定
初步按上述要求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确定上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并统一安排上岗。
三、使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月薪按照景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开始
报名地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2张(红底)并填写相关申报表。